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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

Facebook創始人被哈佛同窗指控竊用商標


Facebook創始人被哈佛同窗指控竊用商標

科技時代_Facebook創始人被哈佛同窗指控竊用商標
Facebook創始人馬克·扎克博格(左一)和同事們在一起

新浪科技訊北京時間4月16日消息,據國外媒體報導,Facebook創始人馬克·扎克博格(Mark Zuckerberg)和一名哈佛大學同窗之間的關係進一步惡化,他們將就Facebook商標的歸屬展開爭奪。

亞倫·格林斯潘(Aaron Greenspan)本週二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提交申請,要求取消Facebook對其名稱的所有權。他表示,扎克博格無權擁有“Facebook”商標,因為這一單詞早已在哈佛大學用了幾十年。此外,早在扎克博格2004年推出Facebook網站之前,他就在自己的網絡服務houseSYSTEM中使用了“Face Book”一詞。

扎克博格和格林斯潘是大學同窗,他們都在加州帕羅奧多創建了自己的公司。但是,前者創建的Facebook已經擁有7000萬名用戶,成為美國第二大社交網站;後者創建的軟件公司Think Computer仍然默默無聞。

憑藉Facebook的成功,扎克博格的身價已經達到數十億美元。但是,究竟是誰最先提出了Facebook的創意卻引發了爭論、甚至法律糾紛。早在2006年,三名哈佛大學同窗、ConnectU創始人就將扎克博格告上法庭,指控後者竊取了他們的創意。對於這一指控,扎克博格已經予以否認。有消息稱,扎克博格即將同本案的原告方達成和解。

格林斯潘表示,早在扎克博格創建Facebook網站之前,“Facebook”一詞早已在哈佛大學廣泛使用,其含義類似於校友錄。此外,早在2003年,他就創建了一個簡單的網站,並將其命名為“houseSYSTEM”。 houseSYSTEM的上線時間比Facebook早6個月,比ConnectU早8個月。

2003年9月19日,格林斯潘在一封群發給哈佛大學學生的電子郵件中介紹了houseSYSTEM的最新功能,並將其稱為“the Face Book”,也就是一個用於尋找其它學生的網絡系統。四個月之後,扎克博格創建了自己的網站,最初名稱為“thefacebook.com”。格林斯潘保留了這封郵件,以及多封與扎克博格私下交流的電子郵件。

格林斯潘承認,如果Facebook支付一定的賠償,他可能會撤回申請。但他同時稱,自己的真正目的是獲得“Facebook”的合法使用權,以將其用在一本即將出版的、335頁的論文集的名稱裡。由於Facebook此前反對他這樣做,他只好通過法律的手段解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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